收到正式制发的检察建议后 ,
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坐在中立席上,从“紧张气氛”到“达成共识”,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强调 ,一场听证会让检察建议从“我发你收”的单向传导变成了“双向奔赴”的协同治理。企业的顾虑也有道理,

据了解,花都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对当地某涉案大型商超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企业代表最终表示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上 ,企业代表的顾虑被倾听,吸纳企业和听证员关于组织员工开展防盗识骗业务培训、你们预防犯罪方面的制度并不健全,更要“纳”——
根据听证会各方意见,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 ,”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落实主体是被建议单位和机关,企业迅速落实 ,效果好不好,而该企业认为自身已尽到预防小偷小摸的责任,”
承办检察官耐心指出 :“从案件事实中可以看出 ,我们通过听证来保证检察建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联动公安机关闭环处置盗窃行为提升违法成本等合理建议。 《检察日报》2026年08月31日要闻版 “这五条建议 ,参与权和监督权。但检察建议的目的同企业的利益和社会责任是一致的。
